(相关资料图)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13日对外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8个方面22项任务。
通知明确,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对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链等领域,出台针对性减税降费政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
在缓解企业人工成本压力方面,通知明确,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在降低企业用地原材料成本方面,通知提出,做好能源、重要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关税政策。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
通知还提出,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激励企业内部挖潜。
责任编辑:王鹏静
Copyright 2015-2022 国际日报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沪ICP备2022005074号-17 联系邮箱:58559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