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对外公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7月31日表示,促消费政策不是所谓的“掏空钱包”“透支需求”,恰恰相反,促消费政策的出发点是帮助居民节约开支,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买到更有科技含量、更符合需求的新产品、新服务,避免不法“套路”、假冒伪劣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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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临表示,这次印发的《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中举措共有20条,希望通过优化政策和制度设计,进一步满足居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
一是稳定大宗消费。《措施》明确提出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畅通二手车市场流通、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支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刚才亚琼司长也介绍了,有关部门陆续出台措施,比如发改委出台的汽车和电子产品促消费政策措施,商务部牵头出台的家居促消费政策措施等,都是基于这样的考虑。
二是扩大服务消费。引导各地因地制宜优化餐饮场所延长营业时间相关规定,支持餐饮消费持续复苏并带动就业。优化演出赛事活动审批程序,增加文化体育休闲消费供给,比如贵州的村超总决赛刚刚结束,带动了许多乡村消费。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等。
三是促进农村消费。《措施》提出开展绿色产品下乡、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等政策。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鼓励特色产品进城,推动乡村承接更多城镇消费需求,提高农村居民消费能力。
四是拓展新型消费。丰富应用场景,加快传统消费数字化转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更多消费领域融合应用,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通过提升供给质量创造新的消费需求。
五是完善消费设施。有效提升和改善消费条件,帮助群众更方便、快捷、舒心地消费和购物。
六是优化消费环境。全面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完善重点消费领域标准。有序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和隐形壁垒,持续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
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责任编辑:王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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