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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警惕不法分子伪造公章及公租房实物配租通知单的声明,称近期群众举报有不法分子伪造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公章和公租房实物配租通知单,骗取群众钱财。为避免群众上当受骗、遭受经济损失,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已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线索。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市民,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程序为社区受理,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并公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从未设置任何委托办理机构。任何单位、机构、个人在受理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业务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违法行为,“公租房5年后可购买”为虚假信息。西安市公租房只能采取租赁的方式,出租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
如有市民向收费代办公租房的机构或人员交纳了钱财,请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尽早挽回经济损失。(记者 白仲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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