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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杜静波 摄
省政协委员、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史文君:
完善医保政策 积极支持生育
(一)构建多元参与型生育假期制度模式,维护妇女生育保障待遇。优化生育休假保障制度,健全女职工生育假期间用工成本多方分担机制,在发挥鼓励生育作用的同时,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加大社会保险协同支持力度,优化生育保险缴费模式,促进女性公平就业和职业发展。
(二)以“孕、生、保”全程为链条,创新医保服务模式。完善新生儿参保模式,探索实施孕前参保。新生儿父母在我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缴费的,新生儿出生前即可在医疗机构查询父母参保状态并当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由医保管理系统自动提取参保人员生育信息并直接生成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产前检查费报销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报销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直接“一站式”结算。
(三)完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规范管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合理确定项目价格,将临床必需、技术成熟、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辅助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辅助生殖项目立项管理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纳入支付的项目,实现立项与支付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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