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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拧紧责任链条,做好强降水防范应对工作。
通知强调,要加强强降水可能引发的江河洪水、山洪、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防范,做好临水临路临崖区、公路隧道、铁路沿线、城市低洼地带、江河湖泊堤防、水库、尾矿库、淤地坝、窑洞及旅游景区、矿山企业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巡守工作。有关市(区)必须严格落实防汛关键期封山控峪要求,从严管控进山人员,优化设置警示标志,及时采取引流避险、提前转移等措施,确保人员安全。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启动或提升防汛应急响应。突出做好夜间强降水防范预警,及时有效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村、到组、到户、到人。
要紧紧围绕“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到哪、怎么管”5个关键环节,细化人员转移避险方案,全面落实“三个坚决转移”。极端暴雨情况下,要适当扩大风险管控范围,包括外来游客、施工队伍等,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严格落实防汛关键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一旦发生严重洪涝险情,各级防汛责任人要深入一线现场指挥,全力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记者 甘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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