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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21年至2023年,中央下达陕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228.15亿元,年均增速8.58%;省级衔接资金投入131亿元,连续三年只增不减,年均增速1.38%;56个脱贫县共整合涉农资金444.46亿元,通过集中投入、形成合力,有效保障了脱贫县资金需求。我省财政政策效能充分发挥,连续两年荣获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A级等次,累计获得奖励资金6.6亿元,为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了财政贡献。
近年来,省财政厅强化制度硬约束,出台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通知、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等六个办法,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金,加快支出要效益,狠抓预算执行,杜绝资金“趴窝”;资金下达建立限时办结、提醒约谈、滞留回收制度,2021年、2022年衔接资金支出进度超99%,2023年全省衔接资金支出进度为57.61%,居全国前列,超出全国平均进度和序时进度。
同时,省财政厅注重绩效,加强资金监管,每年开展衔接资金重点区域专项绩效评价,帮助县区规范项目谋划、实施、绩效全流程管理,提升县区资金管理水平,最大化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资金负面清单”、“常见问题清单”和“风险防范清单”,防止资金违规使用和履责风险;通过“完善机制+现场会+专项治理”,不断规范财政惠民“一卡通”管理;推动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夯实资金“最后一公里”监管主责等。(记者 苏怡 实习生 李娅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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