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模块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依次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模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其次,根据业务情况选择代开申请或历史代开记录查询,若点击代开申请,需要登录人员打开支付宝或微信,使用扫一扫功能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刷脸完成后,点击下方的我已完成按钮。
页面弹出提示,请各位纳税人认真阅读。
接下来,三步让您学会使用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功能:
第一步,填写发票代开申请表
带*号的信息是必录项。
购货方单位您可以手动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等信息,也可点击从以往开票记录中选择,增加常用购买方信息;商品大类、货物或劳务名称请点击下拉框选择;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销货单位信息,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等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出,空白的信息请如实填写。
第二步,确认发票信息
信息有误返回上一步修改,信息无误点击提交。
第三步,缴款
若代开的发票需要缴纳税款,则跳转至缴款界面;若不需要缴纳,则直接跳过缴款步骤。提交成功后,您可点击去下载打印、发送至邮箱、发送短信等按钮查看电子发票信息。
以上就是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操作流程,您学会了吗?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会计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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