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当自然人账户不再使用此账号进行相关业务时,可注销当前登录的自然人账户,注销后无法对已关联的企业再进行业务操作,请慎重操作。
通过自然人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信息”-“账户中心”,点击左侧“个人信息管理”中的“用户注销”,界面显示注销账户说明提醒,如确认要注销该账户,点击“确认注销”按钮,进入注销验证界面,可以通过短信验证或者扫脸验证方式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此账户注销成功。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会计网整理发布。
Copyright 2015-2022 国际日报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沪ICP备2022005074号-17 联系邮箱:58559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