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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崇阳县禁渔期。3月1日当天,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青山水库、陆水河等重点水域开展2023年度禁渔期宣传活动,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促进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活动中,执法人员通过移动宣传车、张贴禁渔通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禁渔期相关规定,并分组对各个码头、水上停泊点、重点河段进行全面巡查,对可能放置渔网渔具的部分水域进行重点巡查。执法人员还现场发放了《渔船水上安全“十不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
据了解,此次禁渔期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期4个月。禁渔范围主要是陆水水库崇阳四级电站下游水域以及青山水库。禁渔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渔水域从事渔业捕捞,禁止收购、贩卖、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违者依法没收其渔具、渔获物,并给予相应的罚款;对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根据渔政工作的特点,采取日常巡查与错时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多部门严厉打击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从事非法捕捞的行为,保障禁渔工作落到实处。
全媒体记者:王勃
见习记者:汪姣 陈纪汗
>编审:付波
终审:刘任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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