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 矿下财产保险是承保矿井、矿坑的地下建筑物、设备和物资 (不包括矿井、矿坑本身),除已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责任外,附加瓦斯爆炸、冒顶塌方、提升脱钩,以及地下水穿孔等造成损失的特约保险。
2、矿下财产保险是在企业财产保险基础上加费特约承保的附加危险,在保险单上加贴《矿下财产特约条款》方式特约承保。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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