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健身爱好者遭遇过健身房会员费退费难的问题,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近期处置的一起退费纠纷执行案件中,法官发现健身房经营公司涉嫌通过转让躲避执行,并擅自撕毁法院封条。通过细致工作和法律威慑,健身房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拍卖器材还款。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获悉,目前这批健身器材的起拍价格已经确定,将于近期上拍。
健身房拒绝按判决退款,称已转让无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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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某健康管理公司经营一家健身房,除提供基础的锻炼服务外,还会向会员推销私教课程,并承诺如不满意可随时解约退款,以此吸引不少顾客购买了高价私教课程,但一段时间过后,不少会员发现课程并没有起到理想的锻炼效果,所谓“私教”的服务质量也越来越低,于是向健身房申请解除合同退还费用。
而此时,健身房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费,不少会员因此起诉至秦淮法院。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传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到法院申报财产。然而,法定代表人并未到场,而是委托该健身房的店长代为申报。
店长称,健身虽然健身房还在,但背后的公司已经换了,公司现在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作为被执行人的某公司已将健身房的经营权包括健身器械等全部转让给了另一家公司,现在被执行人已无财产可供执行,并提供了一份转让协议。
法官发现转让协议“猫腻”,查封健身器材
执行法官仔细阅读该转让协议,发现该协议是在原判决生效后签订的,且作为受让方的案外人公司并未支付对价,该行为涉嫌违法转移财产,于是执行法官决定前往该健身房实地进行调查。
来到位于某商场的健身房后,执行法官发现该健身房确实仍在经营,且悬挂的经营执照显示其背后的经营主体仍然是被执行人。在调查中,健身房方面承认了签订转让协议的目的在于躲避执行。
于是,执行法官请店长转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此前的无偿转让行为已涉嫌违法,要求其务必在一周内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如公司仍拒绝履行,法院有权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随后,执行法官当场对部分健身器材实施查封。
一周期限已到,该公司仍未履行。执行法官与法警再次来到该健身房,却发现健身器材上的封条已被撕毁。对此,店长搪塞表示不知情,称可能是会员擅自撕毁的。执行法官当即安排法警将店内所有健身器材及办公设备全部查封,且将相关器材及设备的电源线、插头、插销、连接器等拆除后进行扣押,防止被执行人再次私自使用,并依法制作了扣押清单。
通过法律威慑,公司愿意配合司法拍卖还款
随后,执行法官告知店长,法院将最后给予三天宽限期,如果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义务,将对已查封、扣押的设备进行司法拍卖。
第二天上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打电话联系法院,告诉执行法官已清楚认识到之前对抗执行的种种行为的错误性,请求法院解除查封、扣押措施。执行法官表示,如果能拿出切实可行的履行方案,法院将第一时间解除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表示,公司目前确无资金可以偿还四件执行案件的欠款,愿意配合法院通过拍卖健身器材的方式还款。
执行法官通知案件申请人对涉案健身器材进行议价,目前这批健身器材的起拍价格已经确定,将于近期上拍。待拍卖成交后,所得价款将用于偿还对申请执行人的欠款。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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