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报销流程详细指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再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进行申报;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二、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三、医保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限期一年。找法网提醒您,也就是说在出院之后的一年内,前往指定的机构去报销医保费用都是可以的,一旦超过一年还没有报销,就无法再报了。而且根据规定当年医疗费用都是要当年报销,不允许隔年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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