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受理人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
3.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提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意见。
4.决定。按内部审批程序,依法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找法网提醒您,该决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作出。
5.准予许可的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
二、建设用地许可证办理需要如下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
6.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办理需要符合如下条件:
1.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
2.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
3.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5.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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