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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管局8月3日发布通告,为保障房山区抗洪抢险施工工作顺利开展,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3年8月3日起,对房山区部分山区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阎河路三福村路口至阎河路与108国道交叉口,108国道主、辅线至市界(鱼斗泉村迤西),涞宝路片上路口至市界(十八渡桥),除持有“抗洪抢险”专用证件的车辆和执行任务的军队、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外,禁止车辆通行。
视施工进展情况,适时对房东路、阎河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北京日报 记者 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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