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权利能力指的是什么
民事权利能力指的是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或法人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但它不是具体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仅仅是一种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或可能性,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是一直存在的,但具有这种资格的主体要享有某项实际的权利,还必须通过一定的行为参加到某一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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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有:
1.二者性质不同。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则是指公民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2.开始时间不同。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即享有;民事行为能力则需要达到一定年龄。
3.持续的时间不同。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三、民事权利能力从什么时候开始
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的时候开始。
找法网提醒,民事权利能力开始是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的时间起点。公民的出生时间如何确定,学界有争论,主要有阵痛说、露出说、断带说、生声说、独立呼吸说等学说。我国学者大多认为,确定公民出生时间,在一般情况下,应以医学上认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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