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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天津7月24日消息(记者周思杨)为解决天津市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院前医疗急救费用“先现金垫付、后医保报销”的不便,近日,天津市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天津市急救中心向参保人员提供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实行“一站式”联网报销结算。
据了解,院前急救患者无需先垫付全部医药费用后再拿发票报销,可凭借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线上联网直接结算,实现实时医保报销;因没有携带医保电子凭证等特殊情况未联网直接结算的,垫付费用后也无需再去现场办理,可凭借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电子票据或电子发票)线上申请手工报销,实现了“零跑动、线上付”。
此外,天津市急救中心及各区急救分中心对参保人员进行院前急救发生的院前急救服务费等,统一按照天津市门(急)诊医疗保障待遇有关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参照二级医疗机构执行。
目前,天津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已率先实现院前急救服务医保联网直接结算,滨海新区以及武清、宁河、静海、宝坻、蓟州区急救分中心系统建设正在紧锣密鼓开展中,今后也将逐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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