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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此前在中甲联赛第15轮比赛中掌掴主裁判的辽宁沈阳城市足球俱乐部队官员段鑫给予禁止进入比赛体育场8个月、罚款15万元的处罚。
处罚公告中称,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当事方情况说明及听证,在7月23日南京城市主场对阵辽宁沈阳城市的比赛进行到上半场补时阶段,在裁判员鸣哨停止比赛后,段鑫因对判罚不满,辱骂裁判员,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其罚离替补席。随后,段鑫实施暴力行为,击打裁判员面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辽宁沈阳城市的队员姜峰也因在该场比赛中实施非体育行为被处以停赛3场、罚款3万元的处罚。
掌掴事件当晚,辽宁沈阳城市足球俱乐部便发布公告,表示“段鑫以及一线队管理人员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也第一时间找到比赛监督和当值裁判,就不理智行为进行诚挚道歉。在一线队从客场返回沈阳后,俱乐部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最新行业整顿要求,对球队存在问题进行内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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