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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记者从省乡村振兴局获悉:我省扎实推进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2022年,已到位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19.5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6.17亿元,同比增长9.56%;省级财政衔接资金43.4亿元,较上年增加0.2亿元。目前各级到县财政衔接资金支出进度达81.3%。全省纳入年度实施计划项目2.44万个,已开工项目2.41万个,开工率超98%。
2021年以来,我省相继制定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财政衔接资金拨付下达、使用重点和方向、日常监管、项目库管理、项目实施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提供了政策依据。
为推进工作落实,我省将2022年确定为项目建设质量提升年,全力推进项目谋划质量、项目入库质量、项目实施质量、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质量、资金监管质量“五个提升”,清单化明晰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范围和要求等,指导市、县提高财政衔接资金精准性和使用效益,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效益效能。
为确保进度质量,我省推行财政衔接资金拨付限时办结和财政衔接资金支出、项目推进督办机制,实行“周统计、月通报、季调度”。强化与财政部门数据比对,确保支出数据的真实性,用好通报约谈、跟踪督办、考核评估等手段,倒逼财政衔接资金加快拨付,力争项目当年实施、当年见效。
为抓好培训指导,去年,我省邀请了国家乡村振兴局领导分片区对市、县相关人员开展培训;今年4月,我省在安康市召开全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业务培训会,培训基层业务骨干900余人;组织对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和非贫困县项目计划全面审核,“一对一”反馈个性问题,通报共性问题并督促抓好整改。
我省还加强督导检查,每月结合防返贫动态监测抽样核查,每个设区市随机抽取1个县(区),发现并通报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今年4月和6月,省乡村振兴局还安排5个督导组先后赴10个设区市相关县(区)进行督导调研,对工作相对滞后的16个县(区)点对点督促、面对面交办。(记者 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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