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推进招标投标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记者14日从省政府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省制定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具体举措。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清单事项网上办理。发挥省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开展自查清理工作,按季度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进行案例归集和自查整改。
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2022年底前编制并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大幅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加快推进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深入推进告知承诺等改革,推动行政许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
推进招标投标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推行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等交易新模式,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积极推进数字证书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跨地区、跨平台互认。加强全省统一的电子监督智能系统建设和应用。
加强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领域、跨层级应用,完善电子营业执照身份验证和电子签名功能,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平台登录、签名、在线签订合同等业务中广泛应用。
降低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成本。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不得限制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探索以信用承诺和工程信用担保代替投标保证金,缓解企业投标成本压力。
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清理调整违反法定权限设定、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行为。
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
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违规加价问题
持续加快政企协同办电共享平台建设,及时完善相关功能,督促电网企业加强用电报装信息管理系统的横向联通,提供数据互认共享服务,实现“刷脸办电”“一证办电”功能,提高办电效率,提升办电体验。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城乡全覆盖,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领域红线内外接入、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护维修领域等价格监管,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自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对计量装置及强制检定违规收费等行为。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严禁供电价格上涨超过政策规定的最大上浮幅度。
开展金融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商业银行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价格公示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服务价格管理和收费行为,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治理。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及其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等行为。
11月底前实现95%税费服务事项“网上办”
推进网上办税。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优化升级税务、银行业务系统,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依托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互联网系统,不断拓宽网上办税缴费渠道,2022年11月底前,实现95%税费服务事项“网上办”。
规范中介收费。依法查处中介机构超过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向市场主体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等行为。
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
突出监管重点,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2022年底前,围绕群众投诉举报多、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
主动公开拖欠信息,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清偿存量欠款工作力度。
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机制。落实《陕西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作用,汇集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及时转办督办,畅通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记者 马昭)
Copyright 2015-2022 国际日报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沪ICP备2022005074号-17 联系邮箱:58559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