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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新闻网讯 1月31日,榆林首家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在府谷县黄甫镇挂牌成立。榆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小鹏,府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峰共同为法庭揭牌,府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海涛主持揭牌仪式。陕西省高院环资庭副庭长张树禄,市中院党组成员杨文清、府谷县副县长刘春雷,黄甫镇、麻镇便民服务中心等负责人应邀出席揭牌仪式。
据悉,此次环境资源保护法庭的正式揭牌,是榆林法院发挥司法职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经省法院、省编办批复同意,榆林法院在“黄河入陕第一湾”所在地府谷黄甫,设立首个环境资源保护法庭,该法庭的设立既有力的保护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也对更好地保护当地明长城遗址、黄甫古镇等古文化遗址具有重要意义。该法庭设立后,组建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2+2+4”的审判团队,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类型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集中专门审理,切实满足了生态环境司法案件的复合性、专业性、技术性特殊要求。
近年来,榆林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依法审结了一批涉非法采矿、大气污染、水污染、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环境资源案件,有力促进了打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统一。与此同时,榆林中院还积极加强黄河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推动陕甘宁蒙晋毗邻地市法院签署《环境资源审判框架协议》,共筑生态环境安全司法屏障。
榆林法院将以此次揭牌仪式为新起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自觉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置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关系,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环资审判榆林品牌、榆林经验,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服务绿色发展,为建设绿色榆林、美丽榆林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通讯员 张建磊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