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主要有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审计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企业委托,进行审计业务处理,需要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正确、真实的审计意见;会计责任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存在隐瞒事实、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的情况时应承担的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由法院判决的,令注册会计师承担的具有民事性质的责任,主要是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相关资料图)
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责任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三种责任可以同时追究,也可以多带带追究。这些责任涉及到很多业务中,如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故意未按专业标准出具合格报告等,都是依据法律法规,需要注册会计师承担的责任。
怎么理解注册会计师行政责任?
在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过程中,存在这些情况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1、在明知委托人的会计处理违法、可能造成重大误解或损害他人利益时,未指明;
2、因故意或过失提供虚假报告、泄露客户商业秘密、未依法回避及未按规定执业;
3、在委托人不提供会计资料,或要求其作虚假证明及其它不合理要求时,未拒绝出具相关报告。
怎么理解注册会计师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业务时,存在故意违约或者过失导致虚假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使投资者发生损失,会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可见,在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维护正常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
注册会计师的过错归责原则
1、无过错责任原则: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2、过错责任原则: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举证责任的不同:在一般的过错原则下,举证责任在原告一方,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过错推定原则下,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若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被法律推定其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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