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教育厅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有效期为五年;从2025年起,参加当年统一高考的学生须参加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那么,《实施办法》中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究竟怎么考?考试科目有哪些?考试成绩该如何呈现?与高考咋挂钩?通过对《实施办法》进行详细解读,让即将步入考场的考生更加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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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学生认真修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
《实施办法》明确指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修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高中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其办学特色和培养要求的学生,促进普通高中与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
考试分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
《实施办法》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
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语种,下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采用笔试方式,信息技术科目采用上机操作方式。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时长为90分钟,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考试时长为60分钟,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时长另行规定。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测试,其考试要求和时长由省级另行规定。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首选1门科目,在其余4门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采用笔试方式,考试时长为75分钟。
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实施办法》明确, 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须参加所有科目合格性考试(含实验操作测试)。具有陕西省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籍在校生和陕西省户籍社会人员可参加部分或全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从2025年起,参加当年统一高考的学生须参加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每年五月份组织一次选择性考试时间为每年6月份
《实施办法》规定,合格性考试每年五月份组织一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的基础上按考试时间安排参加合格性考试,各科目合格性考试分散安排在高中三个学年进行。
普通高中各年级学生参加考试的时间安排及要求如下:
(来源 陕西省教育厅)
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实验操作测试,安排在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笔试结束后进行。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科目不得再次报考,成绩不合格的科目可再次报考。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门省级统考科目合格性考试的具体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4门市级统考科目合格性考试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选择性考试时间为每年6月份,在高考统考科目之后进行。
合格性考试成绩成绩长期有效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当年有效
《实施办法》明确,合格性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10门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以“合格/不合格”、等级两种方式呈现;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长期有效。
选择性考试各科目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呈现,其余科目以等级转换分呈现,等级赋分转换办法另行公布。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当年有效。
10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比例不超过当次当科目参加考试考生总数的3%
《实施办法》规定,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比例不超过当次当科目参加考试考生总数的3%。合格性考试等级成绩,按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五个等级,E等为不合格。当次当科目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15%,B等30%,C等30%,D和E等共25%,E等不超过3%。
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4个科目,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的“合格/不合格”的比例,由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
经批准设立的内地新疆高中班和散插的西藏高中学生,其合格性考试成绩单独划定。学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取得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可持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申请陕西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其选择性考试成绩不予认定,必须参加陕西省组织的选择性考试。
选择性考试成绩是高考招生录取参加统一高考考生的重要依据计入高校招生录取考生总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含实验操作测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和主要依据;也是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具体认定办法另行公布。
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高考招生录取参加统一高考考生的重要依据,计入高校招生录取考生总成绩。
高中课程管理与质量评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评价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随意增加或压缩课程授课时间
《实施办法》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的教育教学监管,督促各中学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版2020年修订),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随意增加或压缩课程授课时间,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确保完成必修学分;要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和生涯规划教育,指导学生正确选课选科。调整教学组织方式,推进选课走班,满足学生选科需要。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记者 李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