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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成部分,其成绩是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1月12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新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起,信息技术科目采用全省统一机考方式实施。
省教育考试院明确陕西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的招考对象是,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和毕业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新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起,信息技术科目采用全省统一机考方式实施,其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我省明确,普通高中在校生在其学籍所在中学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指定的地点报考。报名时间由各县(区)或中学自行确定。
试题由各中学依据原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编写的《2009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学科说明》自行命制。各中学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和成绩等第评定工作。等第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记者 任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