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直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定于2023年2月6日开始发放,请参加省直考区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随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需出示双方身份证。
(相关资料图)
证书领取地点一般都在财政局或考试中心,具体情况还请各位考生以本地区发布的公告为标准。各地公布初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后,考生就应该准备好资料尽早去指定地点领取证书。
初级会计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有以下两种方式:
1、EMS邮寄方式。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人员聚集,减少直接接触,建议广大领证人员尽量采取EMS邮寄方式取得证书。
如领证人员选择由EMS方式邮寄证书,系统将跳转到EMS邮寄系统,领证人员按要求填写邮寄信息并支付邮资后﹝每证每单20元,由邮政公司收取,咨询热线:18774080782(章经理,8:00-19:00)﹞。邮政公司在确认信息无误后,通过EMS将证书送达指定地点和收件人,申请人关注EMS官微公众号“ems-cnpl”可及时接收邮件状态通知。
2、现场领取方式。领证人员提交网上申请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日期内到考试所在地各市州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指定地点领取证书。具体时间地点(因整理、运送证书需耗用时间,预计不早于2021年11月22日)见各市州财政局网站公告。
备考资料ue_arc_bkzl请在下面红色框内输入分类名称arc_bkzl_name初级会计师
初级会计证书号码查询方法
1、考生需要先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点击进入考试合格信息查询系统。
2、选择报考类别、年份、填写证件号码和验证码。
注:使用15位数的旧身份证号码进行报名及考试的考生,请用当时填写的身份证号进行查询,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X”的,请使用大写字母“X”进行查询。
会计继续教育必须参加吗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可知,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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