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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上午,在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仪表路经营宠物店的何女士向记者反映,她捡到了一只大眼呆萌的幼鸟,经辨认,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我早上来开门的时候,看到空调外机那里有个东西蹦出来,我一看是只猫头鹰,就连忙报了警。”宠物店店主何女士说。
记者看到猫头鹰幼鸟时,小家伙原地不动睁着一双金黄色圆溜溜的大眼睛警觉地望着周围的人。崇阳县林业局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将猫头鹰幼鸟带至救助站,并请专业人员帮其检查身体情况。经过仔细检查,发现幼鸟受了皮外伤,救助人员判断可能是幼鸟飞行时间长,体力不支,高空坠落导致受伤。
目前,救助站工作人员已采取相应救助措施,帮助猫头鹰恢复体力,待伤情好转后,将放归大自然。
救助站工作人员介绍,猫头鹰是一种益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允许个人私自捕捉喂养。群众如遇野生动物受伤、落单的情况,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应及时联系林业部门或森林公安,确保动物得到科学有效的救助。
全媒体记者:吴玲燕
>编审:熊晓辉
终审:全宗海
(责任编辑:李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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