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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彦伶)12月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省住建厅副厅长胡汉利介绍,陕西是历史文化资源大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持续推动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合理利用和传承发展。“十三五”以来,全省城乡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不断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创新开展,与城乡建设发展加强融合,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我省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6个、名镇7个、名村3个、传统村落11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1个、名镇19个、名村18个、传统村落484个;历史文化街区55片,历史建筑715处。
胡汉利说,《若干措施》共6个部分,24个方面重点工作,70项具体措施,系统构建陕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若干措施》提出,到2025年,具有陕西特色、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建设性破坏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
“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利用。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省人民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提升。”胡汉利说。
同时,《若干措施》从构建陕西城乡历史文化总体格局、建立保护传承规划体系、明确保护重点、加快认定各级保护对象、完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五个方面,提出构建“一河一脉、三区四带、两核七片、多点多线”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总体格局,对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构建、实施作出全局安排。
胡汉利说,下一步,省住建厅将把贯彻执行《若干措施》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加快完善陕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系统完整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努力做好新时代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让城乡留住记忆、让群众记住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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