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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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严格控制尾矿库总量”……11月10日,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召开重点提案督办协商会,围绕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50号提案进行协商督办,与会委员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尾矿库管理把脉建言。
尾矿库是非煤矿山长期开采形成的严重生态创伤和重大环境隐患。我省采矿业占经济比重较大,遗留尾矿库数量较多。近年来,我省在尾矿库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从不断暴露的生态环境问题看,一些创伤和隐患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治理,还需引起足够重视。
今年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王成文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尾矿库管理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建议》的提案中指出,我省尾矿库管理的难点主要在历史负担重、敏感点和风险因素多、无主矿管理投入大等方面,其中,涉及水源和生态敏感区域的尾矿库282座,占全省尾矿库总量的83%,一旦发生泄漏、溃坝事故,污染危害巨大。同时,由于部分尾矿库建设年代早、设计标准偏低、离河流和道路较近,治理难度大、投入高。
王成文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严格控制尾矿库总量“只减不增”,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督促尾矿库企业加快治理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尾矿库环境影响评估,对不能实现“零排放”、未建设废水治理设施的企业责令整改,坚决纠正将澄清水、渗滤液返回尾矿库的行为,责成相关企业限期建成投运废水治理设施和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排污口,确保废水排放达标。
据了解,我省现有尾矿库310座,主要集中在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6市的33个县区。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尾矿库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工作,建立了属地为主、部门指导、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全省310座尾矿库全覆盖排查,发现41座尾矿库存在50个污染风险隐患点,督促尾矿库运营主体制定落实治理方案,确保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得到有效管控。
据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姚晓军介绍,在控制尾矿库总量“只减不增”方面,省生态环境厅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合力推进尾矿库闭库销号进程,严格环境准入,禁止在黄河岸线3公里和嘉陵江、汉江、丹江、渭河等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以及重要水源地范围内建设尾矿库,同步做好闭库后地下水环境监测,加强运行尾矿库环境监管,不断提升尾矿库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
在加大尾矿库治理资金支持方面,省生态环境厅建立“一库一档”,创建尾矿库采样检测系统和数据管理系统,摸清底数、了解现状,统筹谋划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与发展改革、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编制并申请我省黄河流域尾矿库集中区域综合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11.9亿元。目前,国家已完成对该项目的评审。
姚晓军表示,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加强尾矿库管理工作,对风险隐患抓早抓小,积极争取治理项目,做好入库申报,争取中央资金,有力保障尾矿库整治;实施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提高尾矿库环境监管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尾矿库环境风险。
“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主动与委员联系沟通,向委员介绍我省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情况,听取委员意见建议。”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田斐说,在加快尾矿库隐患整改治理方面,该厅依托科研技术单位先后编制了《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区尾矿库安全风险源头治理顶层设计方案》和267座尾矿库“一库一策”报告、《陕西省嘉陵江上游流域尾矿库治理实施方案》和47座尾矿库“一库一策”报告等,明确整改治理总体思路和工作基础。截至今年10月底,“一库一策”治理方案已全部编制完成。
在确保尾矿库总数“只减不增”方面,省应急管理厅从“控增量”“减存量”入手,从源头严格管控新增尾矿库,全省实行新建尾矿库和闭库销号尾矿库等量置换。今年年底,我省将完成闭库销号尾矿库45座。计划到“十四五”末,全省尾矿库总量控制在150座以内,总量减少52%。
“提案针对性强,承办单位清单式答复,办理效果非常好。”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专职副主任高小青说,提案委员会曾多次指导业务部门清单式答复委员提案,提案答复要从解释多向落实多转变。
省政协常委李敬喜说,两家承办单位都是用数据说话,重点突出,对提案建议进行了逐条回复,充分体现了对委员提案的重视。
省政协委员冯永强说,两家单位答复得都很好,尾矿库治理既要短期治标,又要长远治本。要科学研判尾矿库,持续推进尾矿库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