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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记者获悉,陕西省妇联、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寻找“巾帼最美种粮大户”“巾帼最美农业科技工作者”“巾帼最美粮储人”活动于日前启动。活动将评选出30名最具典型性、代表性的“巾帼最美种粮大户”“巾帼最美农业科技工作者”“巾帼最美粮储人”。
寻找对象包括:巾帼最美种粮大户——在全省从事粮油作物种植的女性或女性经营管理者;巾帼最美农业科技工作者——在全省范围内从事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及推广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女性农业科技工作者和个体人,包括在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为我省农业发展作出贡献的女性科技人员;巾帼最美粮储人——在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从事粮食购销、储运、加工、质检、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女性从业者。
巾帼最美种粮大户申报要求流转耕地不少于300亩,连续从事粮油生产3年以上,无耕地抛荒、非粮化、非农化现象;积极开展绿色优质粮高质高效试验示范,在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方面成效显著,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等;
巾帼最美农业科技工作者申报要求在农业科学技术研究中获得重大突破,且取得的成果具有很高的生产应用价值,其获奖成果的主要应用地在我省的 ;在基层一线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责任农技人员,连续工作5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等;
巾帼最美粮储人申报要求在从事粮食(物资)购销、储运、加工、质检、科研和管理等工作中,勇于创新、攻坚克难,为保障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作出重要贡献,取得突出成绩;坚持初心、扎根一线、兢兢业业为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默默奉献的从业人员。
具体申报条件可查阅陕西省妇联官方微信号秦女子之声。陕西省“巾帼最美种粮大户”“巾帼最美农业科技工作者”“巾帼最美粮储人”寻找活动于2月初启动。推荐上报2023年3月底前,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确定推荐对象,各市(区)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将本系统推荐审批表报本级妇联部门,由各市(区)妇联汇总后报省妇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属各单位、陕西粮农集团推荐审批表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4月底前,由省妇联、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业务部门负责人、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初选,各评出15名候选人,通过“秦女子之声”“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投票。根据评审和投票结果,最终确定30名最具典型性、代表性的“巾帼最美种粮大户”“巾帼最美农业科技工作者”“巾帼最美粮储人”。5月底前,最终评定结果将向社会发布,并适时举办颁奖活动。(记者 袁玥 见习记者 孙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