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省政府获悉,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我省将通过“先使用后付费”、“权益让渡”转化方式、“先投后股”试点,以及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等十条措施,推动“三项改革”做实见效,持续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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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小微企业在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时,面临现金流短缺、违约风险较大等问题,我省支持试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将已实施单列管理的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许可双方约定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许可费”等方式支付许可费。
我省将遴选部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先行先试,采取“先使用后付费”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模式。鼓励中小微企业以“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承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
鼓励试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将科技成果中所涉及的专利,以开放许可方式在信息平台发布,提升专利交易谈判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科技成果实施转化。
针对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中高校院所留存的成果所有权处置流程繁琐、收益方式不明确等问题,我省支持试点高校院所将已实施单列管理的职务科技成果,通过“赋权+现金”或者“赋权+约定收益”两种方式,将留存成果所有权让渡给成果完成人,由成果完成人实施转化。
针对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进行“二次开发”,投资大、风险高等现实困难,我省支持有条件的市区以科技项目形式,对在本区域内落地转化的“三项改革”科研人员创办领办的科转企业投入财政科技经费,在被投企业实现市场化股权融资时或发展良好后,将投入的财政资金转换为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逐步退出,形成财政资金循环运行的长效机制。
先期遴选3—5家单位开展“三项改革”综合试点,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并下放评审立项权,将组建企业数量和企业发展成效作为主要评价因素,试点单位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后期根据试点成效逐步推广实施。
鼓励试点单位联合企业等共建成果概念验证中心,开展成果评价遴选工作,推动就地转化孵化。对在秦创原总窗口落地转化且成功注册企业的,给予办公研发场地租金减免、投融资服务等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对获得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立科技经纪人“跟踪服务”机制,支持科技经纪人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应用转化、实施管理等关键环节。
建立科技技术转移人才激励机制。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在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科技经纪人,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对于在技术转移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经纪人,符合条件的可申报省级以上相关人才计划。
依托秦创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技术托管”平台,在征求科研团队意见的基础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选择“技术托管”平台作为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持股平台。“技术托管”平台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代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持有、管理成果转化企业中归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股权,行使股东权利,收益权归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所有。
充分发挥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秦创原春种基金等的撬动作用,吸引保险、银行理财和社会资本等长期资金和专业化投资机构,开发早期科技成果转化金融产品。吸引国内外头部投资机构落地秦创原,壮大早期投资的基金丛林。积极引入高水平基金和投资团队,对前瞻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投资。
支持金融机构为成果转化企业开发“科技研发贷”“科技成果转化贷”“知识产权贷”等信贷产品。探索开展研发保险、成果转化保险等新型科技保险业务。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有序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记者 马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