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西安市教育局就做好2022年中小学期末及暑假工作的通知明确:西安全市中小学于2022年7月5日起放暑假;秋季开学于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小学明年1月7日起放寒假中学明年1月14日起放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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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西安市教育局明确:西安全市小学于2023年1月7日起放寒假,普通中学于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2023年春季开学2月5日报到,2月6日正式上课。幼儿园放假和开学时间参照小学执行。
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合理利用期末及假期,本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切实安排好期末复习,要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关要求,对学生基础性发展和学科学习成绩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要通过适当方式和学生家长沟通。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并充分体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教科研机构不得在期末组织全区县范围的统一学业考试、竞赛、测试活动,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排名。认真总结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新课程、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好学业考试成绩分析,研究和探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措施和方法。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严禁组织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
各中小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手机管理、睡眠管理、读物管理、作业管理、体质管理等五项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所有中小学严禁法定节假日、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严禁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各中小学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为各种补习班提供场地和条件。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成才观”,认识孩子成长规律,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天性,保护孩子的想象力、创造力,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标。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严格对孩子的教育管理,支持学校和教师正确行使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权利。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有损孩子身心健康。
开学严格规范使用教材教辅做好收费等事项公示
秋季开学继续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政策。各学校要依据实际在校学生数,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足额征订、免费发放教材,不得超数量、超范围、超标准征订。中小学国家课程必须使用《关于陕西省2022年秋季至2023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所附目录中的教材,严禁选用其他教材。
新学期开学时,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校内醒目位置或学校网站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投诉电话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西安市教育局将于秋季开学前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顶风违纪的学校和校长,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三秦都市报记者 张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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