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赵婧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商业快速发展,手机APP购物平台因其便捷、优惠多等优势,深得消费者青睐。然而,伴随网购而来的“陷阱”纠纷,却让广大消费者防不胜防。
8月25日,记者从省消保委获悉,据该委发布的上半年全省消费投诉分析报告显示,上半年我省网络购物投诉231件,同比上年度增加76.34%,特别是社交电商、小程序电商和APP电商等新兴电商经营模式,由于监管相对滞后,投诉量也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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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以6月份省消保委收到的两起关于APP电商的投诉为例:消费者许女士投诉称,其在尤米淘APP花了3850元购得戴森吹风机一台,后经鉴定发现是假货,她随即联系APP客服退货,但始终未果,后来客服也无法联系。
省消保委在调查中发现,尤米淘APP的商品价格远高于传统电商,其网站宣称是某知名集团旗下子公司,但该集团客服工作人员否认与尤米淘APP以及陕西尤米淘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有任何联系。
APP购物骗术有时候也会披上隐形“外衣”。5月底,西安市民王女士在出租车广告屏上看到,摩鲜汇APP以惠农促销的名义推出“万瓶茅台抢购”活动。该活动需要消费者先购买99元的水果礼盒,然后才能抢购每瓶1499元的茅台。
随后,王女士轻信了平台“假一赔十”“7天内发货”等承诺,陆续抢购了价值24万元的茅台酒,但始终没有收到货。事后,王女士从省消保委得知,已有上百人受骗报警,涉案金额高达上千万元。
针对APP电商目前存在的投诉难、维权难,平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省政协委员、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行政主任张阳秋提醒广大消费者,认知是防止被骗的前提,作为消费者应当对商品价值有基本认识,在进行网络购物时应充分了解商品属性、卖方资质等信息,进行线上线下多方比较,确定商品价格是否符合正常的市场价格。其次,消费者应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购物过程中应当保存好证据,包括聊天记录、产品说明、卖家信息、发票等信息,做到未雨绸缪。
张阳秋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基于此,张阳秋建议,当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遭受欺骗时,应当及时保存好证据,先找商家协商,协商不成时拨打电话12315、在当地工商局网站投诉、向新闻媒体反映或者向法院起诉;最后,国家应进一步以法律手段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和维权方式进行明确,卖家的信息必须公开透明可视化,加大对网络购物诈骗行为的惩罚力度,做到有法可依。
此外,张阳秋还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既有的《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基础上,充分发挥法律的约束作用,明确电商平台的审核和管理义务;加强电商平台日常监管,严格把控电商平台市场准入门槛,强化电商平台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平台内部售后体系的系统性与可操性,规范电商平台运营秩序。电商平台在发现网络安全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排查平台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采取补救措施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如若平台针对消费者出现的问题不积极解决,不履行相关义务,则可能面临同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同样甚至更重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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