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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记者 白瑶 记者 满淑涵)6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十三五”期间推进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截至2021年底,我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从2017年起,我省历时4年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105个涉农县(市、区)完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并实施分类管理,531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并实施整改,38家涉镉企业完成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工矿污染源排查整治任务,全省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在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国家考核陕西省地下水点位质量极差比例稳定在17.4%以下,市级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县级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0%以上。此外,我省在5421个行政村(安置点)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1.4%,超过国家下达陕西省任务2.5个百分点,累计完成45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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