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西大买家商贸有限公司澄城县分公司销售的短绿豆芽,1批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
二、南郑区梁山镇奎奎便利店(企业所在地:陕西省汉中市)销售的油麦菜,1批次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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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彬州市城关小袁调料店销售的黑芝麻,1批次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兴平市农夫果园水果超市金城路店销售的香蕉,1批次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西安市莲湖区迎军海鲜商行销售的鲟鱼,1批次孔雀石绿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
六、西安市长安区家家鲜水果超市销售的香蕉,1批次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临渭区王轩昌干菜调料店(企业所在地:陕西省汉中市)销售的黑芝麻,1批次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咸阳彩虹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安原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西安市鄠邑区米丹食品厂生产的江米条,1批次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永寿县祥和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陕西蒲城党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子诺牌香酥小麻花(麻辣味),1批次菌落总数、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西安奉康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三原三友调味有限公司生产的杨三友牌黑芝麻油,1批次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合阳县天宏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三原凯园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鲜森牌纯芝麻油,1批次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延安腾创工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细粉,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华商报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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