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方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有规、执法有据,从严从快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评级评奖、颁发奖牌证书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有效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该局日前印发《关于推进评奖乱象专项清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省市场监管局明确,评级评奖表彰活动是公益性活动,市场主体不得开展评级评奖表彰活动,社会组织开展评级评奖表彰活动不得谋取利益。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开展包含“国家”“中国”“中华”“全国”“亚洲”“全球”“世界”“陕西”“三秦”“全省”以及类似含义字样的评选评奖表彰活动;市场主体不得借用各类虚假奖牌、奖章、荣誉证书进行虚假宣传。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到评奖乱象专项清理工作是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限期改正市场主体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有的评选评奖内容,依法查处借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外国(地区)组织名义或以虚假名义,开展不设标准、不设程序的评选评奖表彰活动。要规范社会组织的评选评奖表彰活动,不得在评选评奖表彰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与营利性组织合作开展或者委托营利性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坚决清理市场主体借用虚假奖牌、奖章、荣誉证书进行的虚假宣传行为。
同时,省市场监管局明确要求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正确区分、依法认定评选评奖表彰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得当、程序合法”的原则,确保评奖乱象专项清理工作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突出重点、密切协作,扎实推动全省评奖乱象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记者 徐颖)
Copyright 2015-2022 国际日报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沪ICP备2022005074号-17 联系邮箱:58559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