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围绕稳增长、促发展,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推行“四个转变”,一手严守底线,抓严格执法,一手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抓帮扶服务,凸显执法温度,为稳住经济大盘提供坚强的生态环境执法保障。
正面清单:从“经验治污”向“精准治污”转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在推行“差异化”执法+“非现场”监管方面,我省生态环境部门积极从“经验治污”向“精准治污”转变。通过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我省将1242家模范守法、信用良好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实施差异化监管。
采取“非现场”监测、“非接触”执法、“信息化”远程监管等方式,我省积极打造“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执法监管新模式。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精准投放执法资源,在减少现场执法的同时,提高对违法问题的发现率,发挥正面激励作用。
今年以来,全省实行非现场检查2953家次,现场帮扶指导6041家次;通过非现场电子督办方式累计核实并处理异常数据(超标)5146次,处理率97.18%;主动公开128家次涉及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名单,接受公众监督。
包容免罚:从“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转变
通过实行“裁量权”优化+“包容式”免罚,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积极从“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转变。通过将健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制度等作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严守生态环境底线措施,我省结合实际印发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情形的通知》,细化11种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通过柔性执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今年以来,全省共对185家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精准监管:执法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
通过推行“精准式”投放执法资源+数字化监管,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将执法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通过建立健全专案查办制度和联合督查、监督帮扶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区域交叉执法,统筹执法资源,确保了重点任务和重点案件高效办理。在建成以移动执法为基础的监管执法平台后,我省通过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质量监控、无人机巡航、用水用电监管等非现场监管手段,不断提高执法效率。
今年以来,西安市对纳入正面清单单位共计开展非现场执法979次,其中通过自动监控平台检查企业283家,通过视频或用电监控等方式检查企业378家,通过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检查企业267家,通过走航车或无人机等方式检查企业51家。同时,邀请专家对全市135家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精准帮扶,发现问题284个。
帮扶服务:从“监督检查”向“助企纾困”转变
积极推行“帮扶化”指导+“服务型”解难,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正从“督导检查”向“助企纾困”转变。坚持“执法+服务”的执法理念,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以监管对象所需所急为出发点,助力企业发展提质增效,全面彰显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和温度。
据统计,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已对全省12个市(区)的535家企业开展法律知识宣讲,帮助企业理解、运用法律政策。围绕排污许可证管理、危废环境管理、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等内容,开展8次“手把手教执法、送服务到基层”监管帮扶指导活动,为企业提出意见建议246条,现场解决环境污染问题166个。
据悉,我省执法方式的转变彰显柔性执法的温度,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受到了生态环境部的高度肯定,得到省政府的高度认可,也有力保障着全省的高质量发展。(记者 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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