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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将深化医改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统筹推进。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协调联动、完善制度机制、狠抓任务落实,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加快推动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着力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化医改取得积极成效。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等政策文件,明晰下阶段医改工作路径;省医改领导小组印发《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建立13方面32项监测指标体系和点评调度制度;财政、人社、医保、教育、编办等省级部门制定印发公立医院投入机制及债务化解、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制度、优化完善医保支付、巩固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加强基层医学人才培养、机构编制管理等6个专项方案,进一步打通医改堵点难点。
我省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成50家三级医院、132家二级医院等级评审和62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进公立医院章程制定,全省70家三级公立医院均已完成章程制定并开始执行。我省严格落实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布局和数量,有效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严禁违规举债建设;强化政府办医责任,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推进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全省308家市县级公立医院已完成债务化解额度锁定。我省出台《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在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平稳实施;拟定2022年全省医疗服务价格调价评估指标体系;加快审核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召开专家论证会23场,审核申报新增修订价格项目275项。
我省持续加大“双中心”建设力度;健全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医学攻关体系、组织领导体系“三个体系”,针对性细化梳理问题清单、工作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全力推动西安交大第一附属医院建设国家医学中心。积极争取榆林、杨凌、汉中、延安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类),做好12个专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工作。
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医药、儿科、全科等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全省224个乡镇卫生院达到基本标准、92个达到推荐标准;改善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条件,新建示范中医馆60个,提档升级中医馆417个;新建公有产权卫生室1082个,2116个移民搬迁安置点和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得到有效保障;全省13434个村(居)民委员会成立公共卫生委员会,覆盖率达到68%。我省推动西安、宝鸡、延安、汉中4个国家城市医疗联合体试点建设,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目前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县达到49个,覆盖全省50%以上县区。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我省认真组织实施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IP(按病种分值付费)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12个统筹地区启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印发《贯彻落实〈陕西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优化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门诊报销门槛和比例,健全向下转诊引导机制;扩大我省基金可支付药品数量,目前已达到2903种,基本覆盖所有临床治疗组别。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推进各项医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推动医药卫生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记者 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