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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踏上新征程,陕西将如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2020年9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实施方案》,自此,‘六大工程’成为我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抓手。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实施‘六大工程’,推动陕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2022年12月28日,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处长王小桥表示。
据了解,“六大工程”包括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法治督察“双驱”工程、市县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工程、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工程、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工程、信息化推动工程。陕西将继续聚焦“六大工程”,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坚持示范创建引领,每两年开展一次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与国家示范创建活动梯次推进,树立更多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标杆;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探索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市域协调推进评估机制,切实解决不同设区市之间、同一市域内市县之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严重不均衡问题。
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持续实施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完善方案和指标体系并大力推广,落实乡镇(街道)党委领导责任和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司法所协调推进、督促检查法治建设职能作用,打通法治政府建设“最后一公里”。紧扣法治队伍培养,推进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工程,落实《陕西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举措》,发挥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法学院校作用,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强化法治业务培训。
发挥考评督察作用,开展全省人民群众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结合市县法治政府建设专家评估结果,对排名落后的地区进行通报、提醒和约谈;对排名落后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根据动态管理有关规定进行黄牌警告或停牌、摘牌处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完善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建立违法行政问题公开曝光平台和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作用,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倒逼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记者 陶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