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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月22日从陕西省总工会获悉,2023年陕西省五一劳动奖和陕西省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启动。同时,按全国总工会要求,推荐评选陕西省202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工作同时展开。
今年将表彰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状30个、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140个、陕西省工人先锋号100个。奖状授予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奖章授予中国籍员工。陕西省工人先锋号授予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所属的部门。所推荐的对象,必须符合《陕西省五一劳动奖评选管理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一般具有市级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及以上表彰的荣誉基础。
2023年,我省五一奖表彰分为常规表彰、单列表彰两类。常规表彰规模为奖状30个、奖章87个、先锋号100个。参照全总做法,符合即时表彰条件的对象调整到“五一”前夕与常规表彰一并表彰,名额单列。
推荐评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其中,在推荐的奖章人选中,产业工人不低于总数的35%,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总数的22%,科教人员不低于总数的14%,注重推荐重症救治中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农民工不低于总数的6%,注重推荐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企业负责人不超过总数的9%,机关事业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总数的10%,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超过机关事业单位推荐人选的20%,非公企业职工不低于20%,少数民族职工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在推荐的工人先锋号中,企业班组不少于70%,非公有制单位推荐集体不少于20%。
同时,要积极推荐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重大工程、促进区域发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没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企事业单位和车间、工段、班组(科室)不能作为全国和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
据悉,2023年全国总工会分配给我省常规表彰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5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2个、全国工人先锋号25个。(记者 袁玥 见习记者 孙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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