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十四五”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未来我市将建立一批现代粮食生产基地,进一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提高产业效益,实现“藏粮于民”,确保粮食安全。
“十四五”末 全市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30万吨以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方案》围绕坚持“稳面积、提产能、提单产、提效益”的总体思路,突出粮食生产功能区、突出口粮田、突出高质量,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藏粮于地”;优化区域布局,健全科技服务指导和示范体系,提升装备水平,实现“藏粮于技”;合理配置资源,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一批现代粮食生产基地,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提高产业效益,调动种粮储粮积极性,实现“藏粮于民”,确保粮食安全,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积极贡献。
突出小麦、玉米等2大粮食作物,以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等粮食生产主产区县为重点,集中打造区域集中、产业聚集、产能稳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确保200万亩小麦、150万亩玉米种植面积基本稳定。到“十四五”末,全市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30万吨以上;主要粮食作物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到64%;发展规模化经营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
“十四五”期间新建的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种粮
《方案》以科学优化布局、突出重点区域、高质高效发展、创新经营机制为基本原则,规定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实区县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责任,全市粮食种植面积坚决守住350万亩底线;紧盯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恢复粮食生产,切实提高复种指数,稳面积;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产能;以农机化为统领,全面实施玉米增密度、小麦宽幅沟播行动,提单产;大力发展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推进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提效益;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积极探索耕种环节补贴政策和机制,提升种粮效益,调动种粮积极性,提潜力。
“藏粮于地”,提升综合生产能力。依托中央、我省高标准农田项目,到“十四五”末全市累计建成200万亩高标准农田,同时加强高标准农田用途管护,“十四五”期间新建的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种粮。
“藏粮于技”,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为抓手,综合施策,分类推进,不断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在提升粮食单产上的支撑作用。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与应用,鼓励产学研联合创新,深入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示范推广粮食种植主推技术和主导品种,加快绿色高产高效集成技术推广速度,到“十四五”末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稳步提升至64%以上,促进粮食生产绿色高质高效发展。
三年建成60万亩高标准高质量“吨粮田+高产田”
推广优良品种,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坚持引育结合,我市将不断提升品种创新能力和推广应用水平,确保品种更新换代的用种安全和质量。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与科研教学单位合作开展商业化育种,健全品种展示示范与跟踪评价体系,加快新品种推广。
同时,加快农机农艺融合,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积极实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强化对新型智能农机装备的支持力度,积极创建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稳步提高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为西安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到“十四五”末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培育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推进规模化生产。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上联经营主体、下接种粮农户和龙头企业的科技、组织、融资、加工、市场等方面优势,通过土地流转、入股经营、生产托管等形式,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土地集中起来,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展合作经营,按照“确保基本产量、提升新增产能”的要求,实施全程或关键环节托管模式,推进粮食组织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经营。
《方案》提出,将用三年时间,在全市打造粮食规模化经营核心示范区、辐射带动区、产能提升区,建成60万亩高标准高质量“吨粮田+高产田”,筑牢百万吨粮食产量“压舱石”,确保“十四五”末粮食总产量达到130万吨以上。
创新模式 调动农民群众种粮储粮积极性
增强防灾抗灾能力,减少极端天气对粮食生产的影响。推动产加销融合,提高粮食全产业链效益。努力扩大农林水利领域有效投资,加大粮食仓储设施布局和投资力度,推进粮食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以龙头企业、重点项目为依托,组织实施粮食重点产业链项目,健全完善粮食线上线下销售模式,打造粮食与休闲、旅游、生态、文化等产业融合示范区,创新粮食一二三产业融合模式。
到“十四五”末,建立一批现代粮食生产基地,培育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建一批区域名优品牌,逐步构建布局区域化、种植规模化、品种多元化、加工精深化的粮食生产体系,调动农民群众种粮储粮积极性。
完善农业保险政策 分散粮食生产风险
《方案》要求,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充分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采取经营主体联保、互保等方式,加大对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
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强化保险补贴支持,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创新,设计多层次、可选择、保障水平不同的产品,开展天气灾害保险、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试点,做到两大主粮作物保险全覆盖,分散粮食生产风险。
此外,围绕《方案》实施,我市将成立西安市“十四五”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工作专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总结评估阶段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粮食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围绕粮食生产、收购、储备、加工、销售、消费等各环节建立考核制度,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有关工作,适时开展督导检查,按期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同步建立粮食生产动态监测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资源规划部门配合,采用卫星遥感、实地调查等多种手段,实时监测耕地种植粮食作物情况,特别要加强基本农田粮食作物种植情况监测,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制止“非粮化”,助力乡村振兴。(记者 闫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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