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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起诉书上指控的犯罪事实,你是否认罪?”
“我认罪。”
这是发生在庭审现场的一幕。日前,黄陂区木兰乡天子冲村王某某涉嫌贪污案件正式开庭,在旁听席中出现了几位年轻纪检干部的身影。从法庭调查,到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再到最后陈述等重要环节,庭审过程中,他们认真观摩,并且时不时在笔记本上进行记录,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
“看到自己参与调取的证据、参与审讯的谈话笔录作为证据呈现在庭审现场,很有成就感。”对于年轻干部吴逸越而言,见证自己参与办理的案件进入庭审环节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这一案案情颇为复杂,但是我们尽力做到了查清、查明,每个环节都保证没有疏漏。正是由于前期取证工作扎实到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都未对我们提供的证据提出异议,法院顺利地进行了审判。”
将“业务培训课”搬进庭审现场,让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了解庭审过程,对于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休庭后,参加庭审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与法院有关同志就法律业务知识进行深度交流学习,趁热打铁研讨法法衔接。
对于刚刚加入纪检监察“一线”的年轻干部张雯杰而言,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她在庭审前仔细了解该案的背景和前期调查工作,旁听庭审与庭后探讨让她有了新的思考:“一方面,我意识到作为监督执纪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必须将严格的法律思维和程序思维贯彻始终,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调取证据。另一方面,看到本案当事人王某某在庭审现场悔恨认罪,也让我感触颇多。本该是为村民服务的村干部,却成了侵吞村集体资产的蠹虫,腐败问题与不正之风交织、个人蜕变和制度漏洞叠加,最终导致了如今的下场。这一案也提醒我要扎牢篱笆,防微杜渐。”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注重在重大斗争中磨砺干部,增强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据悉,为了提升年轻纪检干部业务能力,有效实现纪法衔接和法法衔接,黄陂区纪委监委常态化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活动。目前已经组织开展旁听庭审5次,参与人数达50余人次。为了巩固学习效果,黄陂区纪委监委还为年轻干部准备了配套的“模拟法庭”课程,使年轻干部从旁观者变为“剧中人”,吸引了全区重点部门、岗位100余名年轻干部前来学习观摩。
“组织年轻纪检干部走入法庭,是为了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意识和证据意识,更是为了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比如王某某这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典型案例,就提醒着年轻干部要增强自制力,慎微慎独。我们希望以真实案例帮助这些刚刚进入队伍中的年轻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价值观,确保这股新鲜血液不变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讯员 黄陂区纪委监委 张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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