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科目借贷方向为借方登记企业因将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以及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等原因而减少的盈余公积数额,贷方是登记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盈余公积。
【资料图】
盈余公积核算什么
盈余公积核算科目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本科目应当分别“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分别“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进行明细核算。中外合作经营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在本科目设置“利润归还投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盈余公积会计分录
盈余公积会计分录具体如下:
1、提取法定、任意盈余公积时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2、弥补亏损时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转增资本时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盈余公积作用
提取后的盈余公积主要用于以下三点:
1、弥补亏损:主要是年度税前和税后利润的弥补;用于累计经营的自行弥补。在年度税前和税后利润的弥补,但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的,不得超过5年弥补期。还可用盈余公积弥补,但要事先由公司自主决定。
2、转增资本:当公司需要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方可。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3、分配股利:在企业没有利润的情况下,则不可以分配股利。要分配股利必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即可。
(1)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结余。
(2)分配股利时,股利率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
(3)分配股利后,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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